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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把最贵重的给了我
作者: 玲珑   来源: 情感读本·中旬刊 年份: 2010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那一年,她60多岁,头发花白,皱纹遍布,更是直不起原本就不健康的腰身。 她已经独自在那条古老的街上生活了好几年,住街道中间的一所小房子。是陈年的旧房,墙壁斑驳,房屋内,简单的床几,唯一奢华的用品,是一台老式的电风扇。 似乎没有子女和其他亲戚,这些年,从来没有人来看过她。她靠着政府的救济金生活,生活很拮据,要每天赶早市去买便宜的菜,饭是自己做的。蒸馒头或者擀面条,很多天吃不上一顿肉——也正是这样的生活让她变得格外苍老。 但是活着,日子就要这样过,除了沉默地等待走到生命尽头的那一天。 那一年,他24岁,来到这个城市,来到这条古老的街中,在街头搭了个简易的棚子修理自行车,也兼做配钥匙的小生意。这是他唯一的手艺,用来谋生。 他也是一个人,从出生就是一个人,孤儿院里长大,读了几年书,十几岁便开始一个人四下流浪,为生存奔波。终于这年春天,在这个小城安顿下来。 那棚子,白天用来讨生活,晚上便是住所。也只有这样陈旧的街道管理得稍微宽松些,容许他有这方寸的立足之地。 每天早上,他也会起很早做生意。这样的小生意,靠不得别的,全靠勤奋于丁是常常会见到她,那个每天天微微亮就蹒跚着脚步去街尽头早市买菜的老人。 他有时候会和老人打声招呼,说,阿婆,路不平,慢着点儿啊。 老人不怎么爱说话,有时候应一声,有时候不回应,只低头走她的路。那条街上的人都知道,她性格有点怪,见了谁都不怎么说话。 他便笑笑做自己的活,但是也会下意识地抬起头,看着老人的脚步渐渐走远。 以后每一天,他都会叮嘱老人一声,要是刚刚下过雨,老人路过时,他会一直将老人送到早市那里。 老人一直不怎么说话,可是对他的帮助,却并不拒绝。然后有一天早上,老人挎着一个篮子蹒跚着来到了他的棚子前,一句话没说,将篮子放下就走了。 他掀开篮子上面盖的布,看到里面是一碗热腾腾的鸡蛋面和一盘绿油油的菠菜。 他的心里一暖。这些年,他从来没有吃过家里做的这样简单却可口温暖的饭菜。这些年,日子都是混着过,饥一顿饱一顿,他早已经习惯了。而那天早上,那碗热腾腾的鸡蛋面让他忽然感觉到了自己有生以来缺失的人世的温暖。 吃过饭,他把碗筷洗了,想了想,买了几斤苹果装进篮子给老人送了回去。 之后,他偶尔会吃到老人做的热饭菜,也经常给老人送些东西过去。已经知道了老人的生活处境,除了多间房子,比他好不到哪里。也许是同病相怜,他觉得老人很亲。而老人对他,也有一种母亲的疼爱。虽然她始终不怎么说话。 那天早上,他照例早早起来,敞开棚子,吃惊地发现老人正倒在他的棚子前呻吟着。前一天晚上下了大雨,这条街本来就不平,只要下雨就会积水。老人的眼神早已经不太好了,所以没有留意到积了水的坑,她跌倒了。 他赶忙把老人扶起来,扶到自己的棚子里,询问她跌伤了哪里,老人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呻吟。他再也不敢耽搁,骑上自己的三轮车将老人送到医院做检查。 很不幸,老人腿部骨折了。打上夹板以后,医生说,还要休息几个月,暂时是不能站起来走路了。 几天后,他用自己攒了好些天的钱为老人付了住院费,然后把老人送回家,他对老人说,阿婆,你就安心养着,我来照顾你。 老人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口,看着他,浑浊的双眼忽然蓄满了泪水。 他说到做到,白天一边忙自己的活一边忙着照顾老人。一天三顿饭,向来花钱节俭的他,都会在一个小饭店做好送过去,伺候老人吃。然后收拾收拾,晚上,安置老人睡下才走…… 这样过了三个月,老人康复了。从那以后,老人开始照顾起他的生活,每天三顿饭,变着花样做得可口,不是大鱼大肉,白菜豆腐的,他吃得按时也舒心。再也没穿过脏兮兮布满油污的衣服。所有的衣服,老人都帮他清洗得千干净净,连干活的手套也是两天给他洗一次。 终于,老人66岁生日那天,穿着他买的光鲜鲜的新衣说,孩子,要是不嫌弃,以后你就叫我妈吧。 他顿了许久才把那个字叫出口,声音颤抖着喊了一声妈,一米八高的汉子竟然流了许多眼泪。 那之后,他们成了母子。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子。老人疼爱他,细腻温暖,他孝敬老人,仔细周到。 三年后,他娶了一个腿脚不太好的姑娘为妻。一年后生了个健康可爱的男孩。妻子很善良,和他一样孝敬老人。一家四口,三世同堂,贫瘠的生活被他们营造得幸福快乐、 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了16年。16年后,82岁的老人依然身体健康,却在一天晚上,出了一场意外。那天晚上,老人在街中乘凉被一辆车撞倒,司机喝了很多酒,车先是撞了老人,然后撞到了墙上。 他将老人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悲痛过后,他为老人办了丧礼,以儿子的名义。 之后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肇事司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捎带了18万元的民事赔偿。很自然地,钱交到了他的手里。 只是,这笔钱他还没有想好如何处理就接到了法院传票。起诉他的,是老人的两个儿子,他们要求继承包括这18万元和房子在内的老人所有遗产? 他极度吃惊,一起生活了16年,老人从来没有说起她有儿子,并且是两个儿子。她一直对他说,她是孤寡之人。 可是千真万确,那两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男人,的确是老人的儿子。只是在很多年前,他们就将没有任何收入、身体不太好的母亲抛弃了。直到老人去世,知道了这笔赔偿金的存在后,他们才又出现,以继承人的名义来索取。 法庭上,那两个男人振振有词,慷慨激昂。他却始终沉默,直到他们讲完后,他才站起来慢慢地说,我什么都不要,钱和房子,全都给他们吧。 在场所有人包括法官在内都愣住了,尽管法律无情,可是他真的可以要求,满条街的人几乎都来为他争取了。他们看着他。他的神情格外平静,看了那两个同样有些目瞪口呆的男人一眼说,因为,妈已经把最贵重的给了我。那就是母爱,是16年有母亲疼爱的生活。 说完,他转身走了出去。在他身后,有两个男人深深低下了头。 摘自《人生与伴侣》
邋遢江湖行
作者: 暂无 来源: 情感读本·中旬刊 年份: 2010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衣衫过时仍爱穿——实际上我眷恋的是那个无拘无束自由出入人间的年代。 ●郑明莉 在生活的江海中载浮载沉,乃是人类的宿命吧。 若要与命运抗衡,就得活得自在。时常这么想。 大学毕业以前,就像一尾小泥鳅,豢养于沟渠之内,以泥巴与浊水为养料,一路行为仍能自适。待毕业时,栏栅一揭,五湖四海横陈眼前,乍然变成不系之舟。只觉一阵车昏船晕,看不出天地之广、江湖之阔,才是驰骋人生的平原。几场躲避球下来,又逃回学校,重作冯妇。 球赛终究收场,我仍然被判出局,进入社会。 在社会,“不幸”被分派“为人师表”的职业。初时想到动见瞻观,必须行规步矩,心情就不免沉重。 幸好经过一段适应期,终于从形式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其实,孔子也喜随缘,偏爱自在,因此他有幽默感。 我乃决心,依旧走我邋遢随性的一生。 小时候,喝美援牛奶、吃美援玉米、穿拼装的美援衣服——总该培养出美国式魁梧身材吧?事实不然。也许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担水走路,负重行军的结果,把要蹿出来的细胞都压缩回去。长久以来,打造出五短身材,穿衣省布、吃食节米,堪称经济实用。 然而,在青涩的年岁,也曾幻想裁云为裳,织花为容。常想,一身光鲜该多神气! 年少第一道光鲜出现在初中开学,仅仅是蓝色上衣、黑色百褶裙、白色鞋袜而已,但一身簇新,感觉上已脱胎换骨。新衣新鞋叫人战战兢兢,每天回家,褪下长裙,一摺一摺叠好,压在床垫下,让摺痕不易走失。中学六年,日复一日,把新衣摺成旧裙。 那么漫长的时间,足以让我理解,十口浩繁之家,一套新装得来不易,也只有在珍惜的心情下,才有眼力去注视裙褶由黑而灰慢慢转白,逐层褪去光泽所代表的意义。我开始喜欢那饱含手泽的旧之气息。是以多年来,每逢搬家,多少陈年旧服,都在不舍中又装了箱。妹妹为我清理东西,连连叹气:衣服堆积如山,却没有两件“称头”的。不错,高中时,母亲手裁的短衫,仍是夏天我最喜欢穿的便服,她手织的毛衣,仍是冬天最温暖的工作服。 高二过年时,母亲为我买了一件藏青色长裤。它足以代表台湾纺织业的光荣、裁缝师的骄傲。质地软硬适宜,不论弯腰曲腿,伸缩自如,越穿越服贴。它的身材适中:当流行窄裤管时,我的,只稍稍宽了点;而流行喇叭裤时,我的,不过约略嫌窄。它不仅经磨耐穿,又受得起时间的考验,要不是我夫子自道,还没有人看出它已经一大把年纪了。 近年来,旧衣既难于割舍,新装复不断进门。倒不是勤于采购,乃是有两位妹妹酷嗜添购新衣,淘汰率极高。我,不但先天的乞丐身材,又后天具有补漏本领——任何衣服套在身上,只有嫌大的可能,只要从腋下车两道就修葺完事。 有一天,两位妹妹同时宣布停止“美援”,她们认为我该自力救济。母亲也发出最后通牒,要我“装修门面”。显然沆瀣一气对付我了。 过后,遇有饭局时,便提前半小时,先逛当地服饰屋,仅仅走两遭,就感到与时代有严重“代沟”。平时虽然觉得妹妹们花枝招展太甚,但见了“时代广场”服饰大展,方有今世何世(饰)之感。标价甚高之奇装异服,套在模特儿身上,犹如各色面粉袋短订而成之“百衲服”,记得中学时代曾经盛行“布袋短订”,两片切割整齐的布料相对一缝,成为直布笼统的一个袋子,上下开口,就可以装人,腰间一带轻轻绾系。当时见姐姐日日穿着,玲珑有致,婀娜多姿。而今的“布袋”实要复杂许多:不论冬装夏衫,一律在肩部垫块大海绵,让每位女性天天耸肩缩耳;其次是宽领大袖,肩线掉在手臂上,下宽幅比裙摆还大。上衣穿在我身上,比洋装还长。想来“潇洒”、“帅劲”是今日时兴的潮流。不过老眼看去,像一串不修整的流苏挂在身上,“吊儿郎当”四字足以尽之。如此名贵时髦衣物搭在我此种五短身材之上,明显可看出已与时代脱节远矣。 女性服饰流行风潮变化不但多样,且速度飞快,实非我辈能望其项背。仅仅下半身之裙幅就极尽变化之能事:有时快速往膝盖上蹿升,说是“迷你”;有时又骤然跌至脚踝,名之日“迷地”。其宽窄尤其富于弹性,“蓬蓬”裙走势时,满街都是降落伞;窄裙当道时,路上只见一颗颗烧肉粽。常想,洋装尽可以招摇,长裤总该规矩些吧,实又不然,不但上下伸缩如意,厮中也自在开弓。所谓三分、五分、七分裤云云,在我还摸不清尺寸时,又出现裤裙之类的混血儿。最令人消化不良的是裤之宽窄也喜欢走极端。喇叭裤盛行时,非裤非裙,是耶非耶?如果女人当被喻为扫把星,这时最像,但物极必反,很快又风行紧身裤,女人又像打了绑腿要上前线的花木兰。 如果稍稍留意家庭版报纸,或是洗头时瞄一下女性杂志,我们会发现女人“门面”的流行不但瞬息万变,而且日趋精致。春天还热闹,美容师已宣布“今夏美容新趋势”:眉毛由细转粗,腮红由脸颊爬上颧骨,口红要画到唇线之外……怪的是女人们都很合作,美容师的兴致就更高了,再宣布:上班妆、上学妆、约会妆、晚宴妆、家居妆……这十八般武艺并非参加三个月美容课程恶补可以练就,因为它永远处于推陈出新的流动状况之下。 曾经,在美容师手下任她点画,出“院”应酬完,返家临境卸妆,才惊见自己尊容:血盆大口,确实唇红齿白,但“造型”容易让人联想到长舌妇;剑眉倒竖,确实生气勃勃,但未免杀气腾腾。最让人忐忑者,乃是眉眼之间那块小盆地:红橙黄绿蓝靛紫,七彩大拼盘,且金光闪闪、银粉熠熠。才知当晚参加的应是化妆舞会,或是拍《倩女幽魂》之类的电影。 出门,总是不钱不要“脸”,既然不习惯由美容师装潢,只好自己练就一套“素描法”,在出门前五分钟胡乱点画,至少感觉上还像自己。因此,也不管他潮流走势,春夏秋冬,我就以不变应万变。 女人再潇洒,碰到“足下”,也就不得不跟着流行“走”;鞋子足以让人疲于奔命者在此。记得中学时,大街小巷“太空鞋”盛极一时,平底软皮,脱下时,两边跷起如弓,套在脚上,如履平地,想来是最舒适的行头。可惜我没赶上,在我刚可以不穿学生鞋的时代,正时兴尖头细底高跟鞋:女人在路上,其姿态如踩跷卖耍、其形状如敲钉打桩,其声音如狠詈赌咒,其感觉其视觉比缠足还不便亦不雅。可是此种“尖”风却在女界流行数年。有一次,大二上词选课,柳耆卿、温飞卿,正在飞觞醉月陶然忘我之际,突然划时空一声“咔嚓”把我们从古代唤醒,老师尴尬地看着她的足下,原来高跟鞋跟插进年久失修的木制讲台,却又无法自拔,咱们学生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趋前相救,最后还是老师以拔萝卜方式自力救济,解除困境。这位老师给我的身教是,日后总是穿低跟鞋登上讲台。 皮鞋之折腾人实不止此.,如果一生一世都流行尖头细跟鞋,那么,经年累月苦练,有朝一日终究可以磨出踩跷的一技之长。难堪的是,好不容易适应了这款方式,鞋形又往宽头粗跟厚底变化。流行至“尖峰”时段,走路如脚携铅球,让每个女子时时感到任重道远。 旧鞋不比旧衣,其报废率高,怪鞋当道时,你只有两种选择:穿它,或者是赤脚! 青少年时,食无甘旨,衣无新装,自然谈不上其他装潢。直到考上大学第一志愿,父母大约是倾家荡产——用所有积蓄为我买了生平第一条金项链。实在说,我从不曾感觉一条千足项链挂在脖子上,能使自己增加任何富贵气质,恰好相反,平时颈项坦荡荡,突然套上一条锁链,很有变种——成狗的滋味。生活上,也多有不便,冬天人体畏寒,却让肌肤金属相亲;夏天忌热,汗流浃背之时,一链系颈,滋味大不好受;垂首工作,不论读书写字,老觉下巴冒出山羊胡须;沐浴擦皂,牵绊尤多。在种种不便与不惯之下,终于解禁,顿感无“链”一身轻。 女人除了遮身蔽体实用等必置佩件外,还有许多装潢名堂,例如发簪、戒指、胸针、围巾、手环、腰带……等等。偶尔兴来,也曾经玩票一二,但立刻发觉徒增负荷,头上插根簪珥,总担心它会溜下来。出门时脖子绕着围巾,掌上戴着手套,往往回家时才发现有“零件”遗落在外。腕套玉块、耳挂环铛,实际与镣铐无异。身任某种职业、上了某个年纪、进入某种场合……社会似乎已约定俗成给女人一套装潢样板,使得女人出门前如临大敌,要整修门面。回家后,得收拾残局,大费周章。 衣衫过时仍爱穿——实际上我眷恋的是那个无拘无束自由出入人间的年代。在今天,许多人只有蹲在家里,才敢抛弃铅华,还原为一个原始的自己。而我,却仍能放任自适行其邋遢之途,岂不快哉! 摘自《绿袖红尘》(北方文艺出版社)
伦敦街头的雕塑
作者: 暂无 来源: 情感读本·中旬刊 年份: 2010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伦敦作为举世闻名的大都会,拥有难计其数的街头雕塑。当你来到伦敦的街头、广场、公园、住宅区,不管是否市中心,都能与精美的雕塑不期而遇。至于各种建筑上的形形色色的装饰性浮雕,更是数不胜数。这些雕塑成了伦敦,甚至整个大不列颠固化了的历史与文化。 据笔者观察,伦敦街头雕塑总体风格可以用“重实轻虚”四个字来概括。它们的主流,即绝大部分是表现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而这些人物或事件曾经对英国乃至人类社会产生过一定的影响。英国的雕塑家们,尤其是以前的雕塑家,他们往往严格地奉行写实主义,所塑造的人物、事件完全是以真实为基础,而不是虚构杜撰的,这成为伦敦街头雕塑的主体特色与风格。这与欧洲一些文艺复兴起源的国家和都市大相径庭,比如跟罗马、雅典相比,在那里,随处可见表现《圣经》内容或其它神话故事和神话人物的街头雕塑,它们充满了浓厚的宗教意味,更多的是辉耀着浪漫主义的色彩。而伦敦,也包括英国的其它一些城市,比如爱丁堡,以及历史上曾归属英国的都柏林,则明显缺少这种虚构的艺术浪漫,它们更多的是近距离的真实。这恐怕与民族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有关吧!大不列颠人向来崇尚务实主义,不事空谈,有刻板、拘谨、矜持、守旧的一面。但艺术上的写实主义毕竟不等于社会生活原形照搬,它毕竟是概括与提升了的。我前面说是“主流”,当然也有“非主流”的部分,也就是说伦敦也有一些虚构的纯艺术性的创作,特别是现代主义的雕塑作品。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是无足轻重的。 伦敦街头雕塑中有相当一部分作品是刻画英国历代那些功绩卓著的君主。也就是说,雕塑艺术为皇室“树碑立传”。伦敦有一座极为著名的女王波狄西亚的雕像,它高耸于泰晤士河北岸,西敏斯特桥头,距大笨钟不远,它表现2000多年前布狄西亚女王率领英格兰人英勇抵抗罗马帝国的生动情景:女王昂立于飞驰的战车上,高举长戟,战马扬蹄于半空,那勇往直前、正气凛然的场面,那强烈的动感、激战的氛围,让人热血沸腾。 维多利亚女王是英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人物,在其统治期间,向海外大举进行殖民主义扩张,使英国成为“日不落国”,同时取得世界贸易与工业的垄断地位,使大不列颠出现最繁盛的局面。位于白金汉宫门前的,为维多利亚女王歌功颂德的大型纪念碑气势巍峨,此碑建于1911年,仅基座就使用2300吨石料,碑顶是展翅欲飞的金箔包裹的胜利女神,刚毅练达的女王双目如炬,紧握权杖,端坐于巨碑的正中,周边还有不同天使体态俊美的雕像。这恐怕是伦敦,甚至整个大不列颠,刻画英国国王的一座最重要的标志性的雕像。 如果从豪华铺陈与艺术水平精湛来说,位于肯辛顿公园南端的艾尔伯特亲王纪念塔则更令人叹为观止。艾尔伯特是德国王子,维多利亚女王的表哥,他们二人于1840年结婚,婚后感情十分深厚,生有9个子女,组成有名的“模范家庭”,一时成为美谈。艾尔伯特最大的一个功绩是在英国组织筹办了第一届世博会。艾尔伯特于1861年病逝,维多利亚女王伤痛欲绝,从此只穿黑衣,再未婚嫁。女王为纪念其夫,斥巨资建造纪念塔,塔高55米,镏金塑像,只见艾尔伯特潇洒翩翩,呈坐姿,一手抚膝,一手按书,也有说那是一本厚厚的世博会参展名册。纪念塔周边有刻画世界各民族的群雕,还有表现资本主义早期经济形态呈现的包括制造业、农业、工程业、商业四大领域的巨型群雕。众多的人物面目姿态各异,栩栩如生,场面蔚为壮观。 伦敦街头雕塑还有一个相当突出的情况,那就是表现军事题材的作品其数量非常之多。可以说,凡是到过伦敦的人,都有这样的印象:你在伦敦街头走走,最容易见到的就是军人的雕像。这些作品刻画两次世界大战中以及英国向海外扩张战争中的著名军事统帅、将领,甚至普通士兵,有的还着力表现一些战役的场景。位于市中心的特拉法尔加广场中央,高耸的纳尔逊将军塑像,在伦敦其名气仅次于白金汉宫前维多利亚女王的塑像。1805年,纳尔逊击败法国舰队,从此英国取得海上霸权。但是,当时纳尔逊也不幸中弹负伤,终而牺牲,他最后一句话:“上帝呀!我们的使命完成了!”这成为名言。纳尔逊全身塑像屹立在56米高(正是他当年旗舰桅杆的高度)纪念柱的顶端。纳尔逊成为大不列颠引以骄傲的战神。 至于英军历史上其他许多将领的塑像还很多。在英国军政首脑机关集中的白厅大街,除了竖立着阵亡将士纪念碑外,还有陆军元帅蒙哥马利头戴贝雷帽的雕像,以及其他骑着战马的将军的雕像。英国国防部大楼旁边还有一尊高大的雕像:五兄弟并肩昂然而立,一次大战时,他们同在一个坦克团,后英勇牺牲。雕像底座刻着一行如诗的文字:“流着鲜血,踹过泥沼,奔向前方那葱绿盎然的原野。”我们对这尊雕塑非常熟悉,因为国防部多次组织驻伦敦外国武官赴外地参观,我们每次都在这雕像旁边集合上车。白厅大街上还有一尊《二战中的妇女们》的雕像:衣架上挂满女军装,包括军帽、军上装、裙子、军用挎包,不见其人,只见衣冠,构思别致巧妙,生动表现了英国妇女当年积极参战的可歌可泣的精神风貌。 紧挨海德公园的东南侧,有座英国陆军统帅惠灵顿公爵的雕塑,惠灵顿当年打败不可一世的拿破仑。那附近有个广场,建有其它多座军人的雕塑,大多是无名战士,其中一尊是一个阵亡战士无比魁伟的遗体,静静而安祥地躺在人高的汉白玉基座上。那里常年摆放着一束束美艳欲滴的鲜花。 我国驻伦敦大使馆与波兰大使馆是邻居,位于波特兰大街,街中央有一尊塑像,那是波兰的一位将军,名叫乌拉迪斯拉夫·西克尔斯基。二战中,波兰为德军占领,遂建立流亡政府,先在法国,后法也被德所占,流亡政府迁到英国,这位波兰将军当时任临时政府的总理兼国防部长。1943年他死于空难。 总之,表现军人的雕塑在伦敦特别多,这恐怕与英国人向来崇尚武力和历史上频繁征战有关。在这些雕塑 一作品中,一部分是颂扬正义战争中那种英勇不屈的精神,另一部分则美化与粉饰当年大英帝国向海外的殖民扩张,我就见到特拉法尔加广场和波特兰大街有两个英国将军的塑象,他们曾分别率兵对印度和阿富汗作战。 伦敦街头还有数量可观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科学家、艺术家、哲学家的塑像。这方面,要首推马克思与丘吉尔的雕塑作品,这是两件有极高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的杰作。马克思当年逝世后葬于伦敦北部海格特公墓,墓上立着一尊4英尺高的巨型头像,这是英国皇家雕刻家学会主席劳伦斯·布兰肖德的作品。伟大导师那非凡的神采充分地呈现在人们的眼前。丘吉尔的雕像则安置在议会广场,那是雕塑家依佛·罗伯特·琼斯的作品。丘吉尔身材矮胖而健硕,光着脑袋,神色凝重,身着大衣,拄着拐杖,昂然前行,他那种不屈不挠、无所畏惧的性格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英国人尊重科学、尊重知识,许多科学家、医学家、药学家都有其塑像,笔者在伦敦北区汉姆斯泰德上班,那附近就有一座弗洛伊德的塑像,它颇有些像法国罗丹的风格。我每天上下班都要从它的旁边经过,每次都投以崇敬的目光。还有一次,我在海德公园的蛇形湖附近散步,无意中发现一尊雕像,仔细一看文字说明,原来是发明盘尼西林的亚历山大·弗莱明的塑像。就我所见到的,伦敦还有红十字会创办人之一南丁格尔、英国著名语言学家塞缪尔·约翰逊、商人慈善家昆廷·霍格以及竖立在市中心的莱斯特广场的喜剧大师卓别林的雕像。 伦敦毕竟是多元化的文化都市,它的街头雕塑艺术既有鲜明的主体风格,但又不拘一格。在“重实”的同时,这里也有一些根据神话、童话故事及其它小说作品所提供的形象,或采取纯艺术想象而创作的雕塑作品。最著名的作品那就是,在十分繁华的皮卡迪利广场的,那座已有100多年历史的爱神厄洛斯雕像。实际上,当初这座雕塑的作者创作本意是为了纪念维多利亚时代一位杰出的慈善家。海德公园里还有一座十分可爱、吹着风笛的童话人物彼得潘的雕像,这个形象出自苏格兰小说家、剧作家詹姆斯·马修·巴利的作品,他住在梦幻岛,是个拒绝长大,能够飞翔,与海盗英勇作战的小英雄。至于伦敦福尔摩斯的塑像及其纪念馆一直吸引着海内外游客。在西敏斯特桥附近,放置着达利的雕塑作品,一为表示孕育生命萌芽的女性裸体雕像,一为不规则的扭曲的钟表,象征历史与时空的曲折,也都是令人注目的作品。 摘自《世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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