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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键词:侵犯】搜索到相关结果 1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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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子何以成为中国人镇宅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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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物
来源:
山西老年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北京天安门
艺术装饰
坊门
石狮子
神圣不可侵犯
艺术价值
装饰物
孔子登临处
镇宅之宝
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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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石狮子,是汉族传统文化中常见的避邪物品,以石材为原材料雕塑成狮子的形象,是具有艺术价值和观赏价值的雕塑品。石狮是汉族传统建筑中经常使用的一种装饰物,在中国的宫殿、寺庙、佛塔、桥梁、府邸、园林、陵墓及印钮上都会看到它。但更多的时候,石狮是专门指放在大门左右两侧的一对狮子。古人常在住宅大门前摆放两尊石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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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京城的九座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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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岭
来源:
北京物价
年份:
1999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天有九重
朱元璋
朱祁镇
元大都
神圣不可侵犯
北京城
明英宗
名称演变
紫禁城
中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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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周围四十里。为九门:…·。”元大都城,其所以“分十一门”,因深受佛教的影响,故取本领特别大的哪咤“三头六臂”两脚踏着风火轮,以示象征着元大都城“十一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元都城的基础上,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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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裸女戴胸围画家索赔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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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克祥
冯妙坤
来源:
广告大观(综合版)
年份:
1999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
原告
胸围
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损失
广告公司
开庭审理
江西
广州市
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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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4月14日下午,广州美院油画系教师谢某状告江西广恩和制药公司等三家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谢某起诉称,他1997年初创作出了油画(陶),画上是一个半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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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彩“傍名牌”判赔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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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然
谢旭东
来源:
保密工作
年份:
2007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侵权产品
新彩
名牌
罚金
经济损失
赔偿
侵犯商业秘密罪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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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本想傍着老东家“彩艳”的名声大捞一笔,却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罚金5万元,被没收价值15万的侵权产品及原料,并赔偿“彩艳”经济损失80多万元。一场历时6年的官司,让“新彩”的5位合伙人,尝到了故意侵权的苦果。[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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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彩注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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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景德镇陶瓷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商标注册人
侵犯权利
工作室
郑重声明
景德镇市
陶瓷制品
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
珍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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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禁止商标侵权声明珍珠彩(商标图样)系景德镇市赖德全陶艺工作室注册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1类瓷器、家庭用陶瓷制品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用该注册商标或以其他形式侵犯权利人该商标的专用权。否则一经发现,商标注册人及利害关系人必将诉诸法律,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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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快商业秘密的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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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立红
来源:
北方经贸
年份:
1998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商业秘密保护
允许他人使用
商业秘密
法律法规
权利人
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
经济价值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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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一、商业秘密的含义及范围 1.商业秘密的产生及作用 商业秘密是随着工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作为专利制度的补充而产生的,它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形态的财产,如景德镇陶瓷的生产技术,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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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如何防止图片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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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葆柯
来源:
编辑之友
年份:
2011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侵犯
阻却违法事由
图片
中级人民法院
出版物
我国法律
公民肖像权
公众人物
时事新闻
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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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肖像是通过绘画、照相、雕塑、录像、电影、电视等艺术形式使自然人的外貌再现在物质载体上的视觉形象。在法律上,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所以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既有公民的精神利益,也有其派生或转化出的财产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里,公民肖像权的含义是:公民有权随时通过任何形式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不得干涉;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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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美术赝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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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玉军
陈云
来源: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年份:
1999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摄影作品
著作权法
侵犯著作权罪
建筑作品
法律责任
美术作品
工艺美术
美术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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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一、美术赝品的概念及其危害性1、美术作品的概念要论述美术赝品的概念首先必须弄清美术作品的概念。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工艺美术、建筑美术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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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秘密法治现状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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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立
来源:
培训与研究
年份:
2000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法治现状
国投公司
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
权利人
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权
侵权行为
商业秘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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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有着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世代沿袭的秘密工艺、特色配方、绝技绝活等传统技术。这些被外国人称为KNOWHOW的技术决窍,一直是为中国人所自豪的智慧之花。如景德镇的瓷器工艺、贵州茅台镇的造酒配方、安徽宣纸的制造技术、福建水仙花的栽培决窍以及博大精深的中医中药学问、神奇的针刺麻醉术等等,都是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并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极具竞争优势的商业秘密。然而,自从公元552年欧洲商人潜入中国丝绸作坊窃走制造技术、1722年法国传教士混入景德镇瓷都刺探到烧制工艺以来,商业秘密便笼罩在窃密的阴影之下。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社会背景下,商业秘密长期未纳入法律的保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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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之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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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景荣
来源:
价格月刊
年份:
200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国
司法保护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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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关于商业秘密的概念,学者们说法大同小异,有的指有关商务内容的技术秘密并且有自己一整套的秘密技术,有的说技术秘密是指技术之外的有关工业上的生产技术、工艺诀窍、产品配方等.有的把两者混合使用,相互包容,也指生产、流通领域中少数人独自占有的非专利技术.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