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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关于降低机耕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暂无 来源: 江西政报 年份: 196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贯彻执行   收费标准   农业机械化   实际成本   机耕   通知   标准亩   基本折旧基金   作业成本   国务院  
描述: 现转发国务院关于降低机耕收费标准的通知给你们,希切实贯彻执行,并补充如下:一、收费标准,各专区(包括庐山、井冈山)、南昌、景德镇市均按每标准亩收费九角。但专区所属各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地加以拟订。有的可以稍高一些,最高不要超过一元,有的可以稍低一些,最低不要低于八角。各县拟定后,报专署按全区九角标准审查平衡,并报省物价委员会备案。以上规定的收费标准,自五月一日起执行。二、补贴款项的开支,各站的农业作业成本,在不超过一元二角的范围内,实际成本高于收费部分,首先根据国务院通知第一条和加工、运输副业实现的利润抵顶,如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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