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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与国法-南宋「女子分法」与江南民间惯习关系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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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木敦
陈进盛
锺淑敏
来源:
欲掩弥彰: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私」与「情」--公义篇
年份:
2003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法文化
诉讼
宋
江西
女子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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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史籍中刘克庄所引的「女子分法」(「女合得男之半」)是指在室女子有权继承不动产的权利。关於这个规定,仁井田陞和滋贺秀三在以往有过激烈的争辩,仁井田认为这条保证女子财产权利的规定是值得瞠目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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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对立的法理与历史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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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志刚
来源:
法学研究
年份:
2010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形式主义
物权的绝对性
公示
意思主义
财产权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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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示的必要性有了充分、清晰的认识之后的理性自觉。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对立本质上是财产权的相对性和物权的绝对性的对立在物权变动规则体系上的延伸,而后一对立又主要根源于二者分别承袭了不同的法律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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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的继承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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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衣家丽
来源:
出版工作
年份:
1987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财产权利
版权转让
作者
版权纠纷
版权继承
人身权利
继承人
版权保护期
私有财产权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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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的遗产包括著作权(即版权)中的财产权利。因此作者死后,子女、配偶或其他继承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版权保护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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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艺术作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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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家田
卢修敏
来源:
法学杂志
年份:
1993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权利主体
人格尊严
法律保护
公民人格
财产权
艺术作品
肖像权
我国法律
人身权
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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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所谓肖像即是以一定的方式(如摄影、录像、绘画等)再现出来的公民的形象。一方面肖像的形成是以公民的形象为基础和依托的,它与公民的人格尊严密切相关,不尊重肖像权往往导致对公民人格的侵犯,因此各国法律都将肖像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加以保护;另一方面肖像离不开特定的表现手段,如摄影、录像、绘画、雕塑等,这种表现手段如果仅仅是公民形象的简单“翻版”,如一般的拍照、录像、那么在法律上它只受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但在相当多的场合,摄影者、录像者、绘画者、雕塑者等表现公民形象时往往渗透着创作者独特的构思和创造,经过独特构思和创造的作品即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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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作品版权保护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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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丽萍
来源:
中国版权
年份:
2014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文字作品
版权保护
著作权人
保护期限
艺术作品
审美意义
网络小说
京剧脸谱
著作财产权
美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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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谈及美术作品,大家往往能想到书法、绘画、雕塑等形式,需要创作者实现对美的艺术理解和独特表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与其他作品相比,美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有其特殊之处。本文主要通过三个典型案例对此进行分析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