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艺术作品的保护

日期:1993.01.01 点击数:15

【类型】期刊

【作者】王家田 卢修敏 

【刊名】法学杂志

【关键词】 权利主体 人格尊严 法律保护 公民人格 财产权 艺术作品 肖像权 我国法律 人身权 著作权保护

【摘要】所谓肖像即是以一定的方式(如摄影、录像、绘画等)再现出来的公民的形象。一方面肖像的形成是以公民的形象为基础和依托的,它与公民的人格尊严密切相关,不尊重肖像权往往导致对公民人格的侵犯,因此各国法律都将肖像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加以保护;另一方面肖像离不开特定的表现手段,如摄影、录像、绘画、雕塑等,这种表现手段如果仅仅是公民形象的简单“翻版”,如一般的拍照、录像、那么在法律上它只受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但在相当多的场合,摄影者、录像者、绘画者、雕塑者等表现公民形象时往往渗透着创作者独特的构思和创造,经过独特构思和创造的作品即构

【年份】1993

【期号】第9期

【页码】21-22

【作者单位】安徽财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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