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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浅述陶瓷古彩源泉及其运用
作者: 汪洋   汪志鹏   来源: 景德镇陶瓷 年份: 2011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陶瓷古彩   运用  
描述: 古彩产生在清康熙朝,它是中华民族近代陶瓷装饰的典范,有着浓郁的民族气息和淳朴的中国色彩。是一朵具有东方艺术特色的奇葩。它显示了历代陶工的聪明才智,也展示了中华民族的美学观念与文化特征。
准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对抗
作者: 汪志刚   来源: 中外法学 年份: 2011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登记对抗   善意取得   善意第三人   物权变动   准不动产  
描述: 依据对《物权法》的解释,基于法律行为而生的准不动产所有权转让应适用第24条的交付生效加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设立应适用第188条的合同生效加登记对抗主义,质权设立应适用第212条的交付成立主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不应知道物权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变动的对同一物享有物权的人。在处理未登记的生效物权与其他并存物权关系时,善意取得制度仍有适用余地。公示要件完备的并存物权之间的关系原则上应依先具备公示要件者优先的原则处理,但也存在例外。
如何理解物权法第28条中的“法律文书”
作者: 汪志刚   来源: 西部法学评论 年份: 2011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裁定书   调解书   法律文书   判决书   裁决书  
描述: 物权法第28条中的法律文书仅指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制作的可直接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某种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包括分割共有物的判决书、裁决书和调解书,可导致物权自动回复或消灭的宣告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的判决书、裁决书和调解书以及宣告死亡判决书,不动产强制拍卖成交裁定书或抵债裁定书以及撤销前述仲裁书的裁定书。
德国法上的意见表达和事实陈述的区分
作者: 汪志刚   来源: 北方法学 年份: 2011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事实陈述   言论自由   意见表达  
描述: 在德国法上,将言论自由所保护的言论区分为意见表达和事实陈述,并根据二者受保护的价值基础分别提供不同程度的保护,这不仅是德国宪法处理言论自由保护问题的基本架构,而且是其他下位阶法律处理言论自由与其他权益保护之间冲突的出发点。以此区分为基础,德国民法上的名誉保护规则也基本上是按侮辱对应意见表达、诽谤对应事实陈述的方式建构起来的。
“生命存在本身可否构成损害”之价值迷思:以“错误生命之诉”为中心的思考
作者: 汪志刚   来源: 北航法律评论 年份: 2011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安乐死   人性尊严   生命价值   损害   错误生命之诉  
描述: 对于错误生命之诉所提出的"生命存在本身可否构成损害"这一价值难题,出于对生命之存在即价值和人性尊严之所在的信念的坚守,多数学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肯定论则通过对生命主体自我价值体验和自决的强调,借助错误生命与安乐死的类比,得出了"生命存在本身亦得构成损害"的结论。肯定论虽在论证上有诸多不周之处,但也说明我们对生命客观价值的坚守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毫无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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