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存在本身可否构成损害”之价值迷思:以“错误生命之诉”为中心的思考
日期:2011.01.01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作者】汪志刚
【刊名】北航法律评论
【资助项】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意外事故的综合救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9yjc820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要】对于错误生命之诉所提出的"生命存在本身可否构成损害"这一价值难题,出于对生命之存在即价值和人性尊严之所在的信念的坚守,多数学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肯定论则通过对生命主体自我价值体验和自决的强调,借助错误生命与安乐死的类比,得出了"生命存在本身亦得构成损害"的结论。肯定论虽在论证上有诸多不周之处,但也说明我们对生命客观价值的坚守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毫无回旋的余地。
【年份】2011
【期号】第0期
【页码】135-143
【作者单位】景德镇陶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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