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隐私的民法保护

日期:2005.01.01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作者】罗贤娇 汪志刚 

【刊名】商场现代化

【关键词】 权利主体 隐私权 民法保护 公共利益 自然人 当事人

【摘要】隐私,由“隐”和“私”构成.指的是自然人不愿意为他人知悉、侵扰和干涉的,纯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生活信息。“所谓共同隐私.则指的是某一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包括共同的安宁生活与他们共同的私生活信息。”共同隐私的存在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常见的现象,因为人总是要同他人进行交往的.并在相互交往的人之间形成共同的隐私,如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和朋友之间等。

【年份】2005

【期号】第24期

【页码】316-317

【作者单位】景德镇陶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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