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景德镇御器厂监陶官研究

日期:2011.01.01 点击数:3

【类型】期刊

【作者】陈宁  

【刊名】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关键词】 景德镇 监陶官 明代 御器厂 设置时间

【摘要】在景德镇设官监造,宋时已有,元代还成立了专门的官办监陶机构,即浮梁瓷局。但是宋元时期监陶官的主要职责是收取地方瓷器生产税,设置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在宏观上负责组织和管理瓷器的生产只是其辅助性职责而已,这与明清时期御器厂监陶官有很大不同。明洪武二年,朱氏王朝便在珠山建立专供烧造宫廷用瓷的陶厂,洪武三十五年改名御器厂,从此便开始委派官员或太监到御器厂监陶,这一活动几乎持续到明朝灭亡才告结束。本文对明代各朝监陶官及其监陶活动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全面收集,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尽可能使读者对明代景德镇御器厂的监陶官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和更为深入的理解。并且,本文还对监陶官在景德镇御器厂生产中的作用及其对景德镇瓷业生产的影响做了研究和总结,以期给当今陶瓷生产管理者以借鉴和启示。

【年份】2011

【期号】第4期

【页码】140-147

【作者单位】景德镇陶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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