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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法对实用艺术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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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沙伊拉·珀尔马特
冯晓东
来源:
知识产权
年份:
1991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版权保护
版权法
艺术性
艺术作品
实用艺术品
实用物
成分
美术作品
雕塑
实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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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一、实用物品中的艺术成分能否享有版权保护? 在美国,1954年有过梅泽诉斯坦一案。原告曾创作一组表现巴厘女舞蹈演员的小雕塑,它们作为美术作品已经在版权局注册。被告试图将这种艺术用于台灯底座的设计,然后作为台灯的一部分也随之销售出去。这个案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体现于实用物品设计中的艺术成分能否享有版权的保护?受版权保护的条件是什么? 美国1976年版权法对“实用物品”的定义是:“具有内在的实用功能的物品,这种功能不仅仅是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