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与古城镇保护的三个阶段

日期:2000.01.01 点击数:0

【类型】期刊

【作者】罗哲文 

【刊名】北京规划建设

【关键词】 古建筑保护 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 古城镇 中国古建筑 文物保护工作

【摘要】回顾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历程 ,在古建筑与古城镇的保护方面 ,我认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也可以说是三个里程碑。一我国对文物的保护有着上千年的悠久历史 ,但把古建筑列入文物保护的范畴 ,还仅仅开始于20世纪20~30年代。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 ,古建筑保护成为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 ,可以说是古建筑与古城镇保护工作的第一个阶段 ,也可称为第一个里程碑。很长一个时期 ,文物被称为古董、骨董 ,往往指的是金石、陶瓷、书画、雕塑、玉器、印章、书简等 ,常常作为封建帝王、士大夫及文人墨客欣赏、把玩之物。而古建筑被认为是工匠粗鲁之事 ,不入者流 ,当然也就是不能列入文物 ,更谈不上注意加以保护了。历史上 ,除清朝等个别朝代在改朝换代之时 ,把前朝皇宫作为物质实体加以利用之外 ,大多都把前朝宫殿付之一炬。我国古代一些寺观、坛庙等宗教建筑得以留存的根本原因在于保神、保佛、保教 ,其本意并不是保护建筑。正在出于这样的目的 ,历史上许多著名的古代寺观建筑被信徒和僧侣以“重修庙宇 ,再塑金身”为名改造得面目全非 ,损坏了建筑和塑像的历史价值 ,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和遗憾。这与今天我们提倡的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保护古建筑的出发点...

【年份】2000

【期号】第4期

【页码】43289

【作者单位】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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