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服当地水土”的责任制振兴林业生产——蛟潭区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调查及思考

日期:1988.01.01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作者】史忠良 杨俊颖 张翼翔 高玫 

【刊名】老区建设

【关键词】 林业生产 责任山 工业总产值 林业经济 农业生产 富裕型 经营责任制 森林工业 蛟潭 林政管理

【摘要】蛟潭区位于景德镇市西北部,是典型的老区、边区、山区、林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蛟潭区委、区政府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了以林为主发展经济的方针。1981年,他们制定了一套“服当地水土”的林业经营责任制,得到领导的支持和群众的拥护。7年来,他们“靠山吃山,吃山养山”,振兴了林业经济,促进了农业生产,1987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可达1亿元,人平833.3元。以森林工业为主体的工业总产值已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4%,突破了以农为主的格局,开始由“温饱型”经济向“富裕型”经济过渡。

【年份】1988

【期号】第1期

【页码】25-27

【全文挂接】获取全文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