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化解人行专项贷款划转后的遗留问题

日期:2004.01.01 点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廖绍强 王伟文 

【刊名】金融参考

【关键词】 专项贷款划转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 中国 受托行 人民银行

【摘要】1997年,根据人总行、农发行总行联合签发的银传[1997]32号“关于划转中国人民银行专项贷款”的文件通知精神,基层人民银行将原委托各受托行(社)发放的老少边穷、经济开发和购买外汇额度的专项贷款余额全数划转景德镇市农业发展银行,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1998年,基层农业发展银行根据人总行、农总行、农发总行和财政部联合签发的银传[1998]21号文件精神,又将此专项贷款余额全数划转到基层农业银行。

【年份】2004

【期号】第11期

【页码】45-47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  江西景德镇市  (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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