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教育主体在行业人才培养中的角色定位与合作机制研究——以陶瓷行业的人才培养为研究重点
日期:2007.01.01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刊名】世纪桥
【资助项】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景德镇陶瓷区域品牌的创新与重构战略研究”(jj06211);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十一五规划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教育陶瓷改革与创新型经管人才的培养”(06aij0050076)两个课题组联合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
【摘要】教育主体是教育义务的承担者,包括教育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发起者、实施者等行为栽体。在行业人才培养中,教育主体应包括政府、行会协会、企业、学校等机构,它们都担负着不可替代的职责。由于它们各自的利益导向不同,社会角色的职能定位不同,各自所具备的资源优势也不同,因此各类主体应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行业人才培养途径的多元化与立体化,建立应用型职业化的行业人才培养模式。
【年份】2007
【期号】第5期
【页码】110-111
【作者单位】景德镇学院,经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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