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如何看待--银行业务收费
日期:2003.01.01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刊名】价格月刊
【摘要】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10月1日起,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类本外币业务时,将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分别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收费.银行服务实行收费,引起了老百姓的极大关注.其实,储蓄存取款、开销户、基本结算等业务,<办法>都有限制性规定,如:不允许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商业银行代理收付类业务的收费应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对与个人储户直接相关的"零钞清点"和"大额取现"两项,中国银监委和国家发改委也将征求各方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收费标准.
【年份】2003
【期号】第12期
【页码】38
【作者单位】景德镇市物价局;景德镇市人民银行
【全文挂接】获取全文
相关文章
- 1、欢迎订阅2017年·(双月刊)《景德镇陶瓷》 年份:2016
- 2、景德镇陶瓷大学陶瓷美术学院2017优秀毕业作品展作品选登 年份:2017
- 3、刘升辉艺术作品选登 作者:刘升辉 年份:2009
- 4、殷俊峰陶瓷艺术作品选登 作者:殷俊峰 年份:2012
- 5、涂志浩陶瓷艺术作品选登 年份:2011
- 6、吴也凡陶瓷艺术作品选登 年份: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