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和谐住宅小区
日期:2010.01.01 点击数:18
【类型】期刊
【作者】胡潮汉
【刊名】景德镇高专学报
【摘要】新《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已经有二年多时间,但许多城市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仍然严重存在,为了构建和谐小区、和谐社会,必须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处理好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关系,认清物业公司是业主的服务员,而不是管理者。
【年份】2010
【期号】第3期
【作者单位】景德镇高专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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