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日期:2016.01.01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刊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关键词】 经营活动 绘画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艺美术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 艺术品市场 文化部 经营管理
【摘要】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繁荣艺术品市场,保护创作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
【年份】2016
【期号】第13期
【页码】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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