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通知

日期:2008.01.01 点击数:9

【类型】期刊

【刊名】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键词】 外立面 规划许可 工作衔接 城市管理执法 城市规划行政 年市 行政许可 城市雕塑 建设工程 工程设施

【摘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准确、全面贯彻《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配合密切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现就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和工作衔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桥梁、管线、城市雕塑以及其他各类工程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和建筑物外立面改变的,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年份】2008

【期号】第1期

【页码】43353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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