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

日期:2016.01.01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刊名】建筑工人

【关键词】 水平评价 勘察设计行业 造价员 工程造价专业 创作设计 工程总承包项目 人力资源 城市雕塑 职业资格 建设工程

【摘要】国务院于2016年1月20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住建部实施的3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事项,分别是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住建部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停止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不得以其名义开展培训活动。住建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年份】2016

【期号】第4期

【页码】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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