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约守约 利人利己

日期:2014.01.01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作者】李志明 

【刊名】东北之窗

【关键词】 日向 后陈 房屋权属证书 合同义务 首付款 房屋中介 房屋买卖合同 居间合同 房地产中介服务 案例简介

【摘要】案例简介2005年5月陈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介绍促成陈某购买乙公司开发的"青花瓷镇"4#-7-24-18号房屋,房屋全款425,083元;陈某于2005年5月27日向甲公司交付首付款125,083元,于2005年7月30日向甲公司交齐购房余款300,000元;该房屋应于2005年7月31日之前交付给陈某,甲公司负责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房屋权属证书等一系列手续。陈某同时与乙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陈某支付了全部房

【年份】2014

【期号】第14期

【页码】56

【作者单位】辽宁和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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