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义艺术

日期:2015.01.01 点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陈岸瑛 

【刊名】文艺理论研究

【关键词】 美学 艺术定义 艺术史 文化价值 审美价值

【摘要】本文结合当代艺术哲学对艺术定义的讨论,提出了一种对艺术的新定义。本文认同肯尼克和丹托对于艺术的开放式定义,但认为这一定义忽视了“艺术”这一概念所包含的价值维度。本文认为,艺术(绘画、雕塑等)既是生产,也是文化,就此而言,艺术是通过某种技艺来创造文化价值的生产。传统美学将艺术定义为:艺术=工艺+审美价值;艺术品=产品+审美价值。而我们则将艺术定义为:艺术=工艺+文化价值﹛A,B,C…Z﹜;艺术品=产品+文化价值﹛A,B,C…Z﹜。与传统美学对艺术的定义相比,这个定义超越了特定文化对艺术的理解,使得不同文化中的“艺术品”有了相互比较的可能,也使得世界艺术史或艺术通史的写作得以可能。

【年份】2015

【期号】第6期

【页码】29-35,68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史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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